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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13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申报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

时间:201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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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2013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成〔2013〕12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本年度我市关于省科学技术奖的组织申报要求及其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按照《通知》中申报重点进行组织申报,且须符合对应的申报条件和基本要求。
  2.申报项目原则上须为已获苏州市技术发明奖、苏州市科技进步奖奖励的项目。
  二、推荐申报要求
  1.推荐申报项目按属地化原则逐级上报。项目所在市、区科技局负责本地区(含驻地部省属科研院所)项目的组织、受理,并对申报单位和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市科技局负责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推荐。
  2.省科学技术奖实行限额推荐(苏州35项、昆山5项)。市科技局将在组织专家评审的基础上,推荐上报项目。
  3.部、省属高等院校由省教育厅归口推荐;医疗卫生单位由省卫生厅归口推荐。
  三、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1.2013年省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工作采取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同时进行,书面和网上申报内容必须一致。
  2.申报项目还须填写《科技成果登记表》。报送材料包括:申报推荐项目纸质材料一式2份、其中原始件1份和电子版1份,以及《科技成果登记表》电子版1份。
  3.时间安排:
  (1)5月20日前,申报项目纸质材料初稿及其附件(一式二份),报送学校科技处。
  (2)5月27日前,市科技局组织初审,反馈推荐项目的修改意见,并分配登录口令。
  (3)5月3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
  (4)6月3日前,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学校科技处。由市科技局统一上报省科技厅。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学校科技处:66503817  潘丽
  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顾嵩、李莉,65240990
  市科技服务中心:王凯,65241080
  2.其它未尽事项详见省科技厅《关于2013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成〔2013 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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